反法 反法新旧对比
一、修订背景与历程概述
在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中,某法律条款历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修订,于2024年11月8日正式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周期长达五年,是原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充分展示了我国法律的逐步完善与适应时代需求的决心。

二、主要修订内容对比
(一)总则部分调整
立法目的上,新增了"加强和规范反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表述,凸显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性。适用范围方面,扩展了上游犯罪范围,与《刑法》第191条、第312条保持一致,确保所有犯罪类型都被纳入其中。
(二)监管机制的革新
监管理念从"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转变,强调根据客户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管控。监管范围也进一步扩大,特定非金融机构如房地产中介、会计师事务所等也被纳入义务主体。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央行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职责的金融管理部门在准入审查中的反要求也被明确。还允许成立反自律组织,强化自我监管。
(三)义务机构要求的深化
客户尽职调查得到进一步细化,强调交易与客户身份的匹配性,并明确受益所有人识别要求。内控制度方面,强制要求设立专门反机构,并按风险规模配置人员。在技术应用上,鼓励使用AI、大模型等技术进行可疑交易分析,为现代科技在反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明确指引。
(四)特别预防措施的增设
新增第四十条,针对恐怖活动组织、联合国制裁名单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风险名单等三类对象采取特别措施,并明确了异议处理程序及善意第三人保护机制,使预防措施更加完善。
(五)法律责任的明确与加强
处罚力度得到提高,罚款金额标准得到细化,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罚则也被新增。
三、修订特点总结
此次修订与国际接轨,特别是与FATF标准对齐;同时体现了中国特色,强调国家安全与人民权益的平衡;技术驱动成为明显趋势,鼓励智能风控与数据共享;形成了"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双层监管体系,全面覆盖反领域。
此次法律的修订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表现,不仅为反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和有力的法律依据,也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如需更详细条文对比,可查阅北大法宝智能立法系统制作的对照文本,以便更全面地了解修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