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6侵权被判停售
案件概述:深圳佰利与苹果的知识产权纷争
在科技巨头与初创企业间,知识产权纷争屡见不鲜。2014年,深圳佰利公司向全球科技巨头苹果公司发起挑战,起因是苹果公司新发布的iPhone 6及iPhone 6 Plus的外观设计被指侵犯其“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在当年1月申请,经过数月的等待,于7月获得授权,而苹果的新品手机则在随后的9月面市。
行政裁定结果及其影响
在争议不断发酵的两年后的2016年5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此进行了行政裁定。该局认为iPhone 6及iPhone 6 Plus与佰利的专利之间只有“微小区别”,判定侵权成立,并命令苹果及其相关销售渠道立即停止销售这两款手机。这一裁定并未对苹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因为苹果随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苹果的反击与诉讼进展
全球科技巨头苹果自然不甘就此屈服。苹果坚决否认其产品侵犯了佰利的专利,并主张其产品设计与该专利存在显著差异。苹果还就管辖权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经过庭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2017年3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苹果并未侵犯佰利的专利,撤销了停售的决定。
案件特点分析
这起纠纷的争议焦点在于外观设计的“微小差异”是否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案件还涉及管辖权的异议,展现了法律程序中的复杂性和挑战。虽然佰利公司借此案提高了知名度,但并未带来实质性的收益;而对于苹果而言,虽然最终胜诉,但这场官司无疑消耗了大量的法律资源。
总结与展望
这起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纠纷。它不仅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还凸显了行政与司法程序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复杂性和冲突。最终,苹果通过司法途径成功推翻停售令,避免了可能的市场损失。但这样的纠纷无疑给双方都带去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消耗,希望未来企业间能更加和谐共处,减少此类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