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白色恐怖是什么意思?

未解之谜 2023-04-01 21:22www.dkct.cn世界未解之谜

台湾白色恐怖 是什么意思?


白色恐怖,描述了独裁政府统治者迫害异见分子所造成的社会不安气氛。《白色恐怖》,国民党当年集中关押“政治犯”的地方。在中国国民党的蒋介石政权时期,白色恐怖经常被用来指那些曾经的恐怖统治。
1949年5月19日,台湾地区警卫总司令部颁布戒严令,同一年6月,蒋介石溃退中国台湾。这一戒严令将持续到1987年7月15日,总共38年之久。当时为防止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台湾扩散(其实是中国台湾环境不适合共产党未来发展),吓阻中国台湾老百姓追寻民主化,立法机构顺利通过了《反叛条例》和《动员戡乱时期侦破匪谍条例》,增加了违法犯罪的构成要件,放任情治机构机关网罗全体老百姓的政治活动。长期戒严时期,国家公权力被滥用,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完全丧失。




法律事务部向立法机构提交的一份报告[来源要求]表明,在戒严期间,军事法庭共受理了29,407起政治案件,约有140,000名无辜受害者。但根据法院统计,有六七万个政治案件,平均每案只有三个人,而在军事审判中,政治受难者应该在二十万以上,这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仅以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头五年为例,国民党政府在中国台湾至少杀了四五千人,更有八千多个省、省里的「匪徒」、知识派、文化人、工人、农民,被判十年以上徒刑或无期徒刑。这种现象通常称为「中国台湾五零年代的白色恐怖」。直到1984年12月,林书扬和李金木这两位的五年政治无期徒刑罪犯,在坐了34年又7个多月的牢之后,才获释。言论叛乱罪的法律基础在1991年因废除《反叛惩罚条例》和1992年《中华民国刑法典》第一百条的修订案而终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中国台湾白色恐怖的真正终了。
关于“白色恐怖”受难人数,白色恐怖基金会向行政院提交的资料显示,从1999年到2007年6月底,申请赔偿的有8500件,已领取赔偿的有13000件。“白色恐怖基金会”执行总裁倪子修说,这些人只领取了救济金,并不是真正的受难者。
一九二七年4月十二日蒋介石上海市区以清党为理由发起四一二政变,直到一九四九年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国台湾失利,这一时期是中国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共产党和当今中国主流媒体都称之为白色恐怖时期。在此期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对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人士进行了政治迫害。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毛泽东还用“白色恐怖”这个词来攻击刘少奇、邓小平等政治人物。经修改后的抄本增加了标题,毛泽东在当天的会议上印发了。文章说五十多天来,从中央到地方的一些领导同志,都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搞资产阶级专政,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继续进行下去,搞得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打击革命派别,搞得白色恐怖,自以为是,长资产阶级气概,灭无产阶级志向,何其毒也!
在1927-1937年和1946年-1949年两个国家内战中有一部分例子。
一九三一年,国民党左派邓演达被处死。
一九三六年中期的七君子事件。
一九四六年中国民主联盟领袖李公朴、闻一多遭当局暗杀的李闻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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