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牢头对待女囚的潜规则
娱乐八卦 2025-04-20 04:47www.dkct.cn娱乐八卦
探索古代监狱对待女囚的隐秘规则
在古代中国,笞杖之刑是最广泛使用的刑罚之一。对于女性囚犯,这种刑罚同样适用,且往往伴随着特别的羞辱。从宋、元两代开始,有一种被称为“去衣受杖”的规定,即女性在受笞杖之刑时必须脱去衣物。到了明代,这一规定变得更加严格,特别是对于被指控犯有奸罪的妇女,她们必须裸体受杖,这无疑是一种残酷的双重惩罚——既伤害肉体,又羞辱精神。
这一天终于来临,当笞杖之刑即将执行时,原告一方会集结亲友,一同前往公堂,他们称之为“看打”。不仅如此,他们还会贿赂执行刑罚的衙役,让他们在行刑过程中对被处罚的女性进行凌辱。这些衙役对此驾轻就熟,他们的手段多样,包括“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有时,县官还未正式下令,衙役就已经脱掉被告女子的裤子,将她带到门后的大街上,像“”一样展示给众人。面对这样的羞辱,有些女性无法承受,回去后便选择自我了断。
还有一种常规:被告妇女在过堂时必须光着脚。在她们被押入衙门之后,仇家会趁机闹事。他们怂恿无赖子弟脱掉这妇女的鞋子和裤子,让她的身体暴露在众人面前。如果县官当天不出堂,第二天这种情况还会继续发生。过堂之后,这些女性囚犯还需要在衙门后示寡一天,这期间,无赖子弟们会围观看热闹,甚至做出更过分的举动,如抚摸挑逗,嬉笑取乐。
这些针对女性囚犯的潜规则不仅揭示了古代司法制度的不公,也反映了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通过这些细节,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古代女性的生活状况和她们所面对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