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对女子的裸刑
震惊中外的一介女流黄莲圣母林黑儿,在运动中被俘后,其事迹引起了欧美人的极大兴趣。他们不解于这女子何以能施展如此大的本领,迷惑众生,因此都想亲眼目睹其真面目。出于这种好奇,欧美人竟将黄莲圣母处死,然后用特殊药水浸泡她的尸体,再运往欧美各州,当做玩物放在博物馆中任人观赏。此事虽广为流传,但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恐为中国统治者虚构之谈。
在中国古代,统治者对女犯常常施加性侮蔑的惩罚。这在一些文艺作品中常有体现。比如有关王聪儿的描述,污蔑她在与部下发生不正当关系时被砍断了脚。在《平妖传》中,胡永儿被捕时正与某人行苟且之事;王囊仙被擒时因未及穿衣,赤身出战。黄莲圣母林黑儿被指为“土娼”,甚至具体点出她是“天津侯家后之”等等。
这种性侮蔑的根源在于封建礼教的长期束缚。对于非合乎礼教的性行为,人们深恶痛绝。一旦在性问题上出现偏差,即便是英雄,其他方面的一切努力都会付诸东流。对于女性来说,这一点尤为严重,足以使其名誉扫地。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历代的女义军首领、绿林的女匪首、甚至近现代的女革命者被处刑时要遭受裸刑了。裸刑作为一种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除了揭示统治者的卑劣和无耻外,再无其他意义。尽管统治者企图通过裸刑来恐吓人民,但这种刑罚却造就了一批猥琐的无聊看客。这些看客更关注于欣赏女犯的肉体,而非她们的罪行。
《周作人传》中记载了天津数万人围观两个女革命者被斩首示众的内容,生动地描绘了市民们对“裸形处决”的心态。当农民起义女首领廖观音被处决时,许多围观者因为看到她仍穿着裤子而感到失望。新中国成立后,封建时代的糟粕如“裸形处决”一度销声匿迹。但在大革命失败后,民国不仅恢复了已废除的斩首刑,“裸形处决”也重新浮出水面。一些女性革命者被剥夺衣服后砍头示众,手段更为残忍。刽子手甚至先用刀割去她们的乳房。尽管“裸形处决”是对妇女的羞辱,但统治者仍有更卑劣的手段——杖刑。
这些残酷的行径让人深感痛心。它们不仅揭示了统治者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也反映了社会的冷漠和麻木。这种对待女性的方式不仅是对个体的伤害,更是对整个女性群体的侮辱。历史应该成为我们反思的镜子,而不是重复悲剧的舞台。我们应该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构建一个真正文明、公正的社会。在历史的尘埃中,杖刑作为一种刑罚,虽非死刑,却也给受刑的妇女带来了深重的伤害。周围人的冷眼和嘲笑,比皮肉之苦更为刺痛她们的心灵。那些无赖子弟,仿佛一群游手好闲的狼群,每每在妇女受刑之时围观,甚至挑逗抚摸,让受刑的妇女羞辱难耐,有的不堪其辱,当场自尽。
浙江总督一家,曾遭受过这样的屈辱。当时,总督因罪被押解进京,其妻女在杭州被拘捕,遭受了前所未有的侮辱。县衙公堂,竟成了闲汉们的狂欢场所,每当有妇女受杖刑,他们便兴高采烈,如同过节。
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中生动描绘了这一幕。这群人似乎只为追求喜庆的目的而聚集,他们相互打趣、开玩笑,为罪犯的被抓而相互祝贺。在这轻松的氛围背后,隐藏着对妇女的深深伤害。
历史上,有些县官年轻轻浮,喜欢谈论桃色新闻,审理案件时,若涉及妇女隐私,便故意牵扯,将妇女裸体行杖。这种暴行不仅是对个人的惩罚,更是对妇女人格的践踏。有一县令因贪污被处死,其妻女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对妇女施暴的报应。
裸刑的结果更为可怕,它玷污和摧毁了一些善良的灵魂,使常人堕落为魔鬼。更可悲的是,这种裸刑的实施不仅培养了中国历史上若干代的看客,而且其遗风至今仍未绝迹。
在现今社会,我们仍能看到或听到这样的实例:某地某女,因失贞、偷窃或其他大逆不道之事,被无赖、地痞流氓等剥光衣服,大肆羞辱。尤其令人震惊的是,从事这种羞辱的,往往还有女性。她们似乎最了解女性的弱点,不去揭开那一层遮羞布绝不罢休。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无论男女,自身裸体被人窥看通常被视为羞耻之事。然而在今天,女性的裸体并非被当作一种人体美去欣赏,而是被当作一种性对象去窥视、消费和发泄。这种场面传达了女性没有尊严、对其身体没有任何主权等信息。
这背后包含了更深刻的对妇女歧视、压迫和贬损的意义。古代的统治者可能未曾料到,他们施行的裸刑会对今天的社会心理造成如此大的影响,造就了一批裸刑看客的现代余孽——无知和无良的心理变态者。对于这群人,我们只能感到悲哀与愤怒:悲哉也夫!无耻的屠夫,无聊的看客,无良的余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