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与主体
一、评价内容
评价维度囊括了道德、公民素养、学习力、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以及审美与表现六大方面,旨在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记录学生在高中阶段各学科的学分情况,反映其学术成就和学习态度。
二、责任主体
1. 对于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的责任主体在于所在学校。学校需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进步。
2. 对于非应届考生或无就读单位者,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重点考察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现实表现,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三、评价平台操作规范
1. 登录与账号管理:需要通过省级专用平台(如湖南、山东、辽宁等)完成材料填报。注册EEID账号后方可登录。密码管理需严格遵守规则,学生及班主任账号问题由学校EEID管理员处理;教师或系统管理员账号问题则逐级向上级管理员反馈。密码需定期修改,以确保账号安全。连续错误输入6次将暂时锁定账号30分钟。
2. 材料填报要求:所有材料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传并进行公示。以山东省为例,材料归档前需至少公示5天。请务必注意学校通知的填报截止日期,以免错过。
四、评价注意事项
1. 思想政治考核是评价中的重要环节。存在反对宪法基本原则、参加邪教组织或触犯刑法/治安管理条例且情节严重者,将被严格认定为不合格。
2. 对于技术支持与服务,湖南省设有专门的咨询电话,处理填报和处理登录问题。浙江省也设有服务热线,工作日开放,以便及时解答疑问。
3. 对于移动端支持,河南省、福建省等平台支持扫码下载移动端应用,方便用户随时随地访问和更新信息。
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公正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责任主体需严格遵守评价规范,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用户在使用评价平台时,也需遵守平台规定,确保评价的顺利进行。